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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4
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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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河县城市商业中心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已对友好时代广场停车位重新进行划定,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随意停车,不按标示停车行为,确保规范停车。同时,进一步加大友好时代广场后停车场管理,重新合理划定停车位,满足群众停车购物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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