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买提依木·阿不都热依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划建设养殖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顺利推进精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深入推进“两清、两美、一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精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村队内属于禁养区,为此县政府自2013以来,先后在茫丁乡巴音阿门、托里镇旦达盖、大河沿子镇南戈壁、托托镇古尔图统一规划、建设了4个养殖区,占地约4500亩,这几年县财政已陆续为养殖区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00余万元资金。为每个入驻的养殖户划分10-20亩不等的土地用于养殖场建设。在养殖区内养殖户可通过租用或者自建养殖设施等方式入驻。
1、目前茫丁乡巴音阿门养殖区入驻32户养殖户。今年拟在皇宫南村、北地东村、小乃村实施建设高标准养殖小区。
2、托里镇旦达盖建设养殖小区。
3、大河沿子镇南戈壁养殖区占地3700亩,在该养殖区内今年投资1.325亿元建成万头牛养殖小区、万只羊养殖小区各一个,目前入驻了6户养殖户。
4、托托镇古尔图养殖小区占地200亩,入驻4户。
今年项目工程实施完毕后,将更好的有助于村内的养殖户搬迁至养殖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