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3〕24号),现将2020年度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提案受理情况
在中国共产党精河镇第九届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党代表紧紧围绕镇党委提出的中心工作,高度关注党的建设、基础设施等问题,共提出提案2件,其中:涉及党建类1条,民生类1条,提案经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作为提案进行办理。
二、办理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将提案办理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体系,明确责任领导、办理时限、建立定期研判制度,提升了提案办理的质量。办理过程中,主动邀请相关代表实地考察,主动征求代表对答复内容的意见。截止2020年12月底,2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度测评中,共发放测评表500份,党代表和群众满意率达96.3%。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是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通过社区工作者招聘和绩效考核,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将128名表现优秀的社区聘用人员参照事业编制待遇实现同工同酬,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初步形成社区职业化队伍建设,进一步稳定了社区干部队伍。通过每半年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考评,每月进行星级评定,落实“红黑榜”,进一步拓展干部晋升渠道,激励社区工作者担当作为。
二是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涉及6个社区(团结社区、友好社区、复兴社区、幸福社区、锦福社区、和平社区)惠及3430户,178栋楼,申请中央及上级支持补助资金5368万元。该项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资金618万元,对团结、友好、复兴3个社区的辖区部分供水、排水、供暖、绿化、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已完工。第二阶段申请资金4750万元,对团结、友好、复兴、幸福、锦福、和平6个社区社区的辖区进行屋面维修、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绿化、硬化、地埋式垃圾箱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第二阶段改造项目也已完工,正在准备竣工验收。
中共精河镇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