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布鲁汗·巴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庄队主干道安装减速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第七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本法规定的行为。我局持续加强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确保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同时,积极与乡镇场对接,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新庄队主干道安装减速带项目已移交相关乡镇场,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