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精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12-25

来源:精河县文旅局

分享:

艾尔肯·卡得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我县文物保护巡查人员队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8年,精河县文旅局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聘用了20位野外文物看护员,每月根据巡查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由自治区拨付,全疆统一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外文物看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看护员管理办法》),野外文物看护人员每个月巡查野外文物点4次;按时报送巡查照片和巡查日志,配合完成文物巡查档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文旅局汇报。如未完成以上任务或连续2个月报送信息情况不积极、不合格,则按照《看护员管理办法》将人员进行调整。

今后,精河县文旅局将加强野外文物看护员队伍的管理,定期召开野外文物看护员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培训,宣传文物保护意义,辅导文物保护有关知识技能,提高野外文物看护员文物保护意识及工作素养。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好,对文物工作有热情的野外文物看护员,来年优先考虑签订野外文物看护员聘用合同。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