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兆刚、司马义·阿布来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河沿子镇养殖户集中连片进养殖区发展养殖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在大河沿子镇养殖园区建活畜交易市场。大河沿子镇养殖园区规划中已规划活畜市场,位于养殖园区南端,占地50亩。目前,缺少相关项目资金,为此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申报了《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牛羊活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待该相关项目落地时立即组织实施。
二是在养殖园区内建设屠宰场。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章第一条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要求:㈠距离生活用水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等相关文件要求。因此在养殖园区建设屠宰场不符合规定,暂时无法实施。
三是把养殖户吸引到养殖区发展养殖业,彻底解决镇区内牲畜污染环境及养殖业不成规模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精河县制定了《精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镇区、村队内属于禁养区,为此县人民政府自2013年以来,先后在茫丁乡巴音阿门、托里镇旦达盖、大河沿子镇南戈壁、托托镇古尔图牧业村统一规划、建设了4个养殖区,占地约4500亩。其中大河沿子镇南戈壁养殖区占地3700亩,托里镇旦达盖养殖区300亩,茫丁乡巴音阿门养殖区300亩,托托镇古尔图养殖区占地200亩。近几年县财政利用有关项目资金已陆续为养殖园区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00余万元。养殖园区内已陆续进驻了养殖企业、养殖户。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入驻的养殖主体基本是自建养殖基础设施,散养户入驻前期投入较大,目前镇区及村队的养殖户全部搬迁养殖园区还存在较多困难。为此精河县农业农村局正在积极申报养殖园区项目,在2022年申报的项目中已经申报了《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精河县现代化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的是尽快完善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争取将村镇区的养殖户吸引进驻养殖园区。同时2023年5月组织各乡镇场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畜牧用地预留统计进行了确认,6个乡镇共规划畜牧用地预留7194亩。争取早日彻底解决村镇区内牲畜污染环境及养殖业不成规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