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精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10-21

来源: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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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各乡镇场严格按照《精河县基层“两站一队”实施方案》,配齐人员车辆和消防设施器材,加快推进车库建设,确保发生火灾能第一时间出动并进行处置。二是应急管理局详细了解掌握应急救援站的工作开展情况,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三是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乡镇场的督导检查、指导帮扶和宣传培训力度,常态化通报隐患问题,定期开展火灾分析研判,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落细,同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四是各乡镇场充分发挥消防工作站职能,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督促基层网格员开展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消防网格化平台;五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敲门入户”行动,讲清随意焚烧秸秆、私拉乱接电线等不良行为造成的危害及影响,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联系单位及电话: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0909-7687117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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