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拉木丁·吾拉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狗处置及监督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依据《自治州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探索建立精河县多个部门联动的治理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流浪狗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预防和减少流浪犬伤人、扰民事件的发生,为居民打造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城区内流浪狗治理工作由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2次。
二是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分流,针对流浪狗及大型犬问题,制定有效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乌伊路、幸福路、团结路等主次街道的流浪犬进行集中整治,将捕捉到的流浪狗送至牧区或乡镇爱犬人士进行喂养。截至目前已联合抓捕流浪狗6只。
三是强化宣传引领,培养群众依法文明养宠意识,加强精河县的狂犬病防治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狂犬病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普及依法文明养宠物知识,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理解重视,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不随意丢弃犬类宠物。每季度对社区、物业、城乡接合部宣传文明养犬、违规养犬及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监督指导社区、物业做好住宅区的养犬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制度。对养犬群众进行饲养规范,精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负责有主犬的免疫、检疫、防疫等工作,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先打后补”、确定免疫点,进行免疫或及时进行无纸化录入等工作,目前已对21只宠物狗注射疫苗。养犬群众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定期给宠物狗注射疫苗,不得随意遗弃,并对不牵绳子遛狗、宠物随意排泄等不文明养宠物行为进行劝阻。
2024年5月14日
审核人:申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