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托托镇天然气入户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托托镇位于精河县城以东60公里处,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G30高速穿境而过,是前往国家5A级旅游景区赛里木湖景区的必经之路,行政区划内现有户籍人口1319户共计3399人,主要由汉、哈、维等民族组成,目前镇区常住户数约828户,2136人。
二、采取措施精河县托托镇毗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91团,该团场目前由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天然气供应,目前在团场内建设CNG站点1座,日供气量约1万方,气源主要从奎屯非创、乌苏宏江等地通过CNG槽车拉运的方式供应,运输距离约150公里。目前91团场内城市供气主管网均由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精河县托托镇主城区最近天然气主管网直线距离仅1公里。经市场调研,精河县托托镇调研情况分析,按照现有户数828户进行测算,单户日用气量0.4方,月用气量约9936方,年用气量约12万方。
结合周边天然气资源供应现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方案一:由精河县托托镇政府对接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公司,依托其已建设主管网继续延伸至精河县托托镇,实现托托镇气化。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市中压管线1公里,管线规格PE110,投资金额预计为70万元,投资完成后由该企业负责精河县托托镇居民入户安装,并收取入户安装费。
方案二:由精河县托托镇政府牵头,与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新捷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三方进行洽谈,通过合作方式完成托托镇气化。具体方式为新疆新捷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拟在精河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CNG母站,并与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合作,资源由新疆新捷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负责供应,其中车用气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供应托托镇居民用气价格将按照博州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居民用气价格结算,尽量减少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公司民生用气亏损。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市中压管线1公里,管线规格PE110,投资金额预计为70万元,投资完成后由该企业负责精河县托托镇居民入户安装,并收取入户安装费。
方案三:由新疆新捷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依托拟规划建设的精河县工业园区CNG母站,直线距离约70公里,鉴于民用气长期成本倒挂亏损较为严重,建议由精河县托托镇政府投资建设CNG点供撬装站,并敷设城市中管网,管线规格PE110,预计总投资金额为500万元,投资完成后由新疆新捷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无偿代管运营燃气设施,并负责精河县托托镇城区内居民用户安装及后期管理运营。
下一步工作安排:当前,精河县正组织县住建局、托托镇人民政府,自5月份起与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进一步深入对接洽谈,协商确定托托镇天然气入户实施方案。针对该公司提出的“实施天然气入户工程并负责天然气供应运行管理事宜亏损较大”的问题,精河县同步积极争取天然气入户建设项目资金,为托托镇实施天然气入户工程提供有力支持。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