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11-25

来源:

分享:

汤佳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

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充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政策要求,精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于2022年6月经县委编办批准成立,同时加挂“精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核定编制21人,其中:56岁以上1人、51—55岁5人、41—50岁15人,平均年龄49岁;各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设置兽医编制19人,实际在岗11人,其中:大河沿子镇设岗6人、实际在岗2人(4人抽调或下沉),托里镇设岗3人、实际在岗3人,茫丁乡设岗7人、实际在岗5人(1人下沉、1人驻村),托托镇设岗2人、实际在岗1人(1人抽调),阿合其农场、八家户农场均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兽医工作。

二、积极落实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待遇

一是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16〕79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2023年,陆续落实了县乡两级畜牧兽医在岗人员卫生津贴补贴,提高了兽医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积极保障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结合中央、自治区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县财政每年拿出43.98万元预算资金,用于落实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每人每月1200—1300元左右,保障村级防疫员误工、交通补助。

三、持续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依托项目推进动物防疫能力建设。2023年实施了精河县牧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项目,投入资金126万元建设了托里镇基布克村、托托镇古尔图牧业村等山区药浴池各1,购置移动式动物防疫栏10套、连续注射器100把,县乡采购动物防疫车辆7辆,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条件,促进了动物防疫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强化防疫信息化平台建设。每年投入5万元,依托新疆七色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动物防疫工作无纸化防疫系统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不断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了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了县乡动物疫病监测体系,优化监测网点布局,加强对重点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二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每年完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每年储备充足的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组建应急队伍。2024年9月,在托里镇开展了精河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五、持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

2017年1月以来,精河县陆续成立了八家户农场旺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7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公司),将67名村级防疫员纳入合作社(公司)管理。精河县现有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6个,覆盖了全县6个乡镇场,主要从事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协助检疫、品种改良、科学饲喂新技术推广等工作。实现“政府主导、部门监督、统筹运作、合同管理、承诺服务、绩效挂钩、奖惩兑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人才储备。针对基层防疫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短缺问题,建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不再压缩人员编制,对退休后的空编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县乡防疫专业技术队伍。二是巩固现有乡镇兽医队伍,杜绝抽调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能的有效履行。三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制定《精河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落实现行兽医体制的前提下,将政府主导下的兽医服务推向社会,解决乡村畜牧兽医工作“短腿”问题,不断理顺关系,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建立新的服务体系,不断激发基层兽医队伍活力,形成公益性和经营性兽医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服务体系,努力实现防疫质量提高、村级防疫员收入水平提高的双赢,推动精河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11月24日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