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9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11-25

来源: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

玛丽娜·阿曼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宠物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结合《关于印发〈自治州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州建发〔2020〕33号)文件要求,组织城管部门重点巡查公园、广场、小区等区域,对违规养犬行为及时纠正、处罚。2025年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80余人次,检查公共场所养宠40余处,发现并现场整改随地便溺等行为25起。二是完善联动管理机制。组织、住建、公安、农业农村、社区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19次。三是推动长效管理。开通“精河城管”24小时投诉热线,鼓励居民举报不文明养宠行为,查实后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电话投诉85余次。四是广泛宣传。组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饲养宠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动物防疫知识,教育宠物饲养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养宠。

精河县通过上述举措,实现县域内宠物规范管理,全面构建宠物监管体系,有效降低宠物扰民、伤人及疫病传播风险,营造人宠和谐共生的文明生活环境,助力打造整洁有序、安全宜居的现代化县域新风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日常巡查与动态监管。持续结合博州建发〔2020〕33号文件要求,扩大城管部门巡查覆盖范围,在现有公园、广场、小区等重点区域基础上,将商圈、宠物活动集中场所等纳入高频巡查清单,对违规养犬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罚,确保监管无死角。二是优化联动管理机制运行。进一步细化住建、公安、农业农村、社区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联动工作会议,及时共享违规养宠、疫病防控等信息,针对突出问题联合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提升联合行动的精准性和高效性。三是拓展宣传教育深度与广度。创新宣传形式,除依托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传统媒体外,利用社区公告栏、宠物医院及宠物店的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宠物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养宠人的文明养宠意识。四是强化投诉反馈机制效能。规范“精河城管”24小时投诉热线的受理、转办、核查及反馈流程,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定期梳理分析群众反映的高频问题,针对性优化管理措施,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持续激发居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五是巩固长效管理成果。定期对宠物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复盘评估,总结联动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推动宠物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切实维护人宠和谐的文明生活环境。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