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注册 登录
日期:2022-09-28
来源:精河县政府办公室
分享:
精政任〔2022〕48号
县人民医院:
按照县委2022年9月14日常委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毛卫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光利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2年9月26日
【关闭】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