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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01
来源: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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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政任〔2023〕56号
县教育局:
按照县委2023年12月7日常委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田新萍同志任县第二小学副校长;
张志华同志任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田新萍同志县第一小学副校长职务;
田兆琴同志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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