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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6
来源: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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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政任〔2024〕10号
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乌伦齐米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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