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居字〔2025〕3号
关于提请任免张联军、王伟2名同志职务的
议案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根据县委2025年12月12日常委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提名:
张联军同志任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王伟同志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1.精党干字〔2025〕192号
2.张联军等同志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1
精党干字〔2025〕192号
关于候孝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县委研究,同意:
候孝伟同志任精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联军同志任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伟同志任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卓同志任精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克拉同志任精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婷同志任精河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
杨露同志任精河县技工学校常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伟同志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张联军同志精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勇同志精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石磊同志精河县技工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精河县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2
张联军同志基本情况
张联军,男,汉族,1982年4月生(43岁),新疆精河人,2002年5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2012年7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精河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1997.09 新疆商业学校电算会计和营销专业学习(中专)
2000.07 待业
2002.05 博州监理公司精河分部监理员(聘用)
(其间:2001.09--2003.12新疆大学工民建专业本
科教育毕业证书班学习)
2004.02 博州设计院监理员
2004.12 精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员、监督员
(其间:2005.09--2008.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
专业学习<大专>;2006.10--2006.12华中科技大学
蒋震基金工业培训中心博州干部城市建设与管理
专题培训班学习)
2009.09 精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其间:2009.09--2012.0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
专业学习<本科>)
2012.11 精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聘期三年)
2015.01 精河县茫丁乡副乡长人选
2015.03 精河县茫丁乡副乡长
2017.03 喀什地区伽师县米夏乡党委副书记(正科级)
2019.02 喀什地区伽师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2018.02--2019.03借调伽师县党委组织部工作)
2019.03 喀什地区伽师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
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9.06 喀什地区伽师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
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2020.04 喀什地区伽师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
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2.12 喀什地区伽师县教育局干部
(2022.06--2023.03借调精河县委组织部工作)
2023.03 精河县委组织部一级主任科员
2023.08 精河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4.04 精河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王伟同志基本情况
王伟,男,汉族,1975年3月生(50岁),新疆精河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2018年1月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林学专业毕业)。现任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一级主办。
1993.09 新疆伊犁农业学校植保专业学习
1997.07 待分配
1997.09 精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
2002.02 精河县农业局科教股长
(其间:2003.09--2005.0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
专业学习<大专>)
2006.02 精河县阿合其农场管委副场长
(其间:2007.03--2007.09新疆农五师八十六团挂
职生产科副科长)
2007.09 精河县托里乡副乡长
2012.04 精河县枸杞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
2013.08 精河县枸杞开发管理中心主任
2017.12 精河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其间:2015.03--2018.01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
学院林学专业学习<本科>)
2019.04 精河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督察办公室专职
副主任
2020.01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2022.05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2022.07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22.11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一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