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带领下,我中心坚持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真抓实干,2023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全县房地产运行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在建房产项目11个,总投资11.75亿元,总建筑面积39.07万平方米,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3.6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2.5亿元。
(二)2023年精河县商品房预售、销售及库存情况
1、2023年1-9月份批准预售4.84万㎡,同比增长100%。其中商品住房批准预售3.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全县商品房批准预售1.0746万㎡。
2、截至目前,全县商品房成交443套,同比增加18.13%,成交面积5.8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2.89%,成交均价3734.34元/平方米,比2022年同期商品房成交均价下降4.25%,成交金额2.17亿元,同比减少22.22%。全县商品住房成交383套,同比增加38.76%;成交面积4.9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2.62%;全县商品住房成交均价3441.33元/平方米,比2022年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上涨7.4%;成交金额1.7亿元,同比减少25.65%。
3、截至9月底,精河县商品房库存面积为7.0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232万平方米,预计住宅消化周期7.53个月;商业用房1.835万平方米,预计消化周期约在15.08个月左右。
(三)积极组织开展夏季房交会活动
为稳定我县楼市价格,推动我县房产企业和谐平稳发展,组织开展了2023年夏季房地产交易会,8家房地产企业15个项目1369套房源参展,房交会期间成交200套2.68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9995.74万元。
通过举办房交会,持续为企业和群众释放红利。房交会的举办不仅为房产企业搭建展销平台,也使购房群众享受了购房便利和优惠政策。
(四)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中心自年初以来针对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大检查力度。
1、严格落实《精河县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认真检查指导房产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房产办主要开展了如下事项:房地产市场检查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已全部整改完成,接待群众来访8件,解决信访8件,接信访局转办信访件2件,解决2件。
2、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严格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1月至今,监督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4个,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个。
3、审核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5个,批准预售35245.89㎡,其中住宅24499.07㎡,非住宅10746.82㎡。
4、收集上报“保交楼”项目资金使用和交房情况。截至目前,“保交楼”项目已经交付使用。
5、为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房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精河县住建局房产办干部利用“五一”房地产交易会时间组织宣传房地产行业消费警示教育活动。
6、对全县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主要针对房产企业续建及新建项目的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通过排查,我县房产企业均不存在非法集资现象。
7、为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精河县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指导房产项目销售人员做好商品房销售宣传,坚决杜绝“以房养老”、“以养老住宅”等名义作为项目宣传内容,实地查看销售现场宣传材料和项目周边围挡宣传内容,并要求房产企业在销售现场悬挂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内容的宣传标语。
8、督促指导祥福雅居二期、幸福里城市花园二期交付使用。
审核:朱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