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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07
来源: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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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各族群众、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打造精河县“人才高地”,充分发挥青创公寓引才聚才作用,由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青创公寓项目,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根据《青创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审核,第三批38名申请人符合要求(见附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09-7638908。
审核人:朱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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