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精河县地方各项经济指标在上年同期受疫情较低基数的影响下,虽然8月15日受阿拉山口的疫情影响,封城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各项经济指标呈不同程度逐步恢复性上升,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财政和金融增长趋势平稳。
【核算】根据自治州统计局审核统一核算,三季度,精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3.58亿元,同比增长10.8%(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18.27亿元,同比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19.75亿元,同比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25.56亿元,同比增长12.4%。
【农业】农业生产工作稳步推进。9月底,精河县地方农作物总播面积122.08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9.53万亩,棉花90.22万亩,枸杞10.01万亩,其他农作物10.66万亩。畜牧业发展势头发展良好,出栏率、大畜子畜成活率大幅提升。8月25日。精河县牲畜存栏55.18万头(只),繁殖成活率达99%,出栏17.11万头(只),出栏率32.38%。其中牛出栏1.11万头,同比增长31.02%,羊出栏14.29万只,同比增长53.56%,猪出栏1.71万头,同比增长40.66%,家禽出栏12.74万只,同比增长7.8%,肉产量5432吨,同比增长29.5%,鸡蛋产量580吨,牛奶产量7576吨。
【工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平稳。1-9月,精河县地方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家,实现工业增加值63580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当月实现增加值9752.2万元,同比增长3.6%,累计增速比上月提升6.5个百分点。其中重工业累计实现增加值43250.9万元,同比增长34.6%,轻工业完成20329.1万元,同比下降5.6%%,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27267.3万元,同比增长18.3%。
从三大门类来看,采掘业增加值3536.7万元,同比增长2.6倍。制造业完成增加值50593.3万元,同比增长20.6%。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增加值9450万元,同比下降8.1%。
【投资和房地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1-9月,精河县累计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40239万元(其中跨精河县项目30000万元),同比增长64.7%。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投资15296万元,占投资总量的4.5%,同比增长9.6倍。第二产业投资94094万元,占投资总量的27.7%,同比增长2.8倍。第三产业投资200849万元,占投资总量的59%,同比增长27.3%。
【批发零售贸易业】消费市场活跃度提升。1-9月,上报报表单位共计28家。其中限额上批发和零售企业17家,批发企业11家,零售企业6家,住宿和餐饮企业2家,批发和零售大个体5家,住宿和餐饮大个体5家。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215197.5万元,同比增长1.8倍。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128295.1万元,同比增长1.3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5242.8万元,同比增长28%。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000.1万元,同比增长65.9%。住宿业营业额完成1785.1万元,同比增长14.1%。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完成1405.1万元,同比增长15%。餐饮业营业额10837.1万元,同比增长29.9%。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645.2万元,同比增长64.1%。
【属地进出口贸易】1-9月,精河县属地企业预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3618.27231万美元,同比增长1.9倍,完成全年目标的97.79%。其中实现出口贸易额3208.99015万美元,同比增长2.53倍。实现进口贸易额409.28216万美元,同比增20.85%。
【财政】地方财政收支快速增长。1-9月,精河县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9143万元,同比增长41.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122万元,同比增长60.6%,税收收入完成15375万元,同比下降5%。1-9月,精河县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89072万元,同比下降14.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6132万元,同比增长26.8%,民生类支出累计出207355万元,同比增长32%,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77.9%。
【金融】9月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85.12亿元,环比增长2%,同比下降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75.16亿元,环比增长5.6%,同比增长8.2%。
【电力能源】1-9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完成51881.4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1.56%。其中行业用电量合计41708.5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4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0172.9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1.8%。
按产业用电分:第一产业用电量2869.3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68%。第二产业用电量18549.4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21%。其中工业用电量15701.1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31%。第三产业用电量为20289.7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62%。
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分:城镇居民用电量2746.1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0.34%。乡村居民用电量7426.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1.81%。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