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精河县党委、政府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一、城乡居民收入情况
2021年精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43元,同比增长7.7%,高于全州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32元,同比增长15.1%,高于全州2.4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位次
2021年精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居于全州首位,相比2020年排位均上升1个位次。
三、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2021年,精河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7.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2020年的1.70:1降至1.59: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0.11。
精河县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城镇居民享受各项惠民政策,生活条件继续提升。一是工资性收入稳步增加,2021年新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及新标准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收入有所增长;二是精河县出台各项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减轻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压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三是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
精河县乡村振兴蓬勃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速增长。一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农业生产形势持续向好。2021年精河县棉花迎来大丰收,棉花价格破十,价格大幅上涨带动农村居民收入显著增长。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