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形势,精河县上下同心协力,深入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充分挖掘消费潜力,不断提升消费动能,保障消费品市场稳步发展。
2022年1-10月,精河县完成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24.1万元,同比增长31.9%。其中:城镇消费总额13804万元,同比增长41.2%;乡村消费总额2920.1万元,同比增长0.7%;餐饮消费总额2489.2万元,同比增长99.4%;商品零售总额14234.9万元,同比增长24.5%。消费品市场运行呈以下特点:
一、分行业来看:
1、批发业完成销售额175032.2万元,同比增长20.4%。
2、零售业完成零售额14739.2万元,同比增长28.6%
3、住宿业完成零售额1726.7万元,同比下降17.9%。
4、餐饮业完成零售额1821.5万元,同比增长108.3%
二、从主要商品销售分类看:
1、限上法人粮油食品类实现零售额7308.2万元,同比增长36.4%,烟酒类实现零售额392.7万元,同比增长38.6%,化妆品类实现零售额141.5万元,同比增长6.8%。各大超市不断开展买赠、送券、返现等各类促销活动,使得1-10月粮油类、肉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饮料类、烟酒类、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均实现了成倍增长。
2、中西药品类实现零售额1906万元,同比增长20.6%,其中中草药及中成药类实现零售额630万元,同比增长105.4%。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