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平稳增长,规模以上工业、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快速增长,财政收支和金融存贷款余额增幅呈两位数。
【农业】农业春耕备耕工作稳步推进。截至4月30日,精河县主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18.41万亩,较上年同期增加15.54万亩,其中,粮食总播面积14.31万亩,较上年增加4.12万亩,棉花90.25万亩,较上年同期增加13.21万亩,枸杞种植面积9.93万亩,较上年同期减少0.38万亩,大部分农作物已播种完成,仅有部分补种作物正在开播之中。截至3月25日,精河县牲畜存栏59.27.47万头(只),同比增长1.6%。
【工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稳增长。1-4月,精河县地方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家,实现工业增加值31130.4万元,同比增长17.8%,当月实现增加值9209.5万元,同比增长11.9%。其中,重工业累计实现增加值15151.3万元,同比增长18%,轻工业完成15979.1万元,同比增长17.5%,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21333.7万元,同比增长22.7%.非公企业实现增加值24701.4万元,同比增长42.1%
从三大门类来看,采掘业增加值1963.9万元,同比增长37.3%,制造业完成增加值27203万元,同比增长21.4%;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增加值1963.5万元,同比下降28.3%
【投资和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超两成。1-4月,精河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累计完成104395万元,同比增长23.7%。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二产业投资40499万元,占投资总量的38.8%,同比增长28.4%;第三产业投资63896万元,占投资总量的61.2%,同比增长40.2%。
1-4月,商品销售面积15452平方米,同比增长25%,商品房销售额5571万元,同比增长22.6%。
【批发零售贸易业】消费品市场活跃度进一步提升。1-4月,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8957.5万元,同比增长15.8%,其中,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552.4万元,同比增长17.6%;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85343.0万元,同比下降17.3%,其中,批发业商品销售额77608.4万元,同比下降19.1%,零售业商销售额7734.6万元,同比增长6.7%;
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实现高速增长。1-4月,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完成790.1万元,同比增长70.5%,其中,当月营业额完成210.8万元,同比增长97.9%;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完成1216万元,同比增长137.2%,当月营业额377.8万元,同比增长217.5%。
【属地进出口贸易】1-4月,精河县完成进出口贸易总值4478.28万美元,同比增长58.2%,其中,实现出口贸易值4394.28万美元,同比增长59%,进口贸易额84万美元,同比增长25.0%。
【财政】地方财政收支平稳增长。1-4月,精河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643万元,同比增长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83万元,同比增长16.2%,非税收入完成13325万元,同比增长73.1%,基金收入完成2760亿元,同比下降27.5%。
非税收入增幅较大,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1-4月,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8%,拉动一般公共收入增长31.3个百分点。
基金预算支出倍增。1-4月,精河县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20796万元,同比增长50.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5360万元,同比增长23.4%,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436万元,同比增长7.2倍%。
民生类支出平稳增长。1-4月,教育等民生类支出累计出7532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79%,同比增长36.8%。
【金融】存贷款余额增速呈两位数增长。截至4月末,精河县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13.46亿元,增长20.2%。从存款类型看,住户存款75.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9亿元,同比增长12.8%;非金融企业存款25.05亿元、同比增长112%,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24亿元。
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3.01亿元,创历年新高,同比增长16.8%。从贷款类型看,住户贷款完成24.80亿元,同比增长17.8%;企(事)业单位贷款78.21亿元,同比增长16.5%。
【电力能源】全社会用电量持续下降。1-4月,精河县全社会用电量完成27639.1万千瓦时,同比下降5.9%,其中:行业用电量合计20197.14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7441.5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3.6%。
按产业用电分:第一产业用电量792.0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1.3%;第二产业用电量11479.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5%;其中,工业用电量9935.0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5%;第三产业用电量为7816.1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1.5%。
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分:城镇居民用电量1216.08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7.9%;乡村居民用电量6225.8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2.7%。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