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67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1亿元,同比增长6.6%,增速较1-5月回落6个百分点;6月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6.2万元,同比下降11.8%。
(一)市场基本情况。目前,全县限额以上直报单位35家,法人企业22家(其中:批发企业14家,零售企业5家,住宿餐饮企业3家),产业及大个体13家(其中:零售大个体7家,住宿餐饮大个体6家)。
(二)城镇、乡村消费市场情况。1—6月限额以上城镇销售单位完成零售额11595.9万元,同比增长10.4%;乡村销售单位完成零售额1475.6万元,同比下降16.2%。城镇消费市场好于乡村。
(三)商品零售、餐饮消费市场情况。1—6月,限额以上单位完成商品零售额10938.1万元,同比下降0.7%;完成餐饮收入2133.4万元,同比增长71.1%。
(四)四大行业情况。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0.3亿元,增速同比下降28.7%;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1332.2万元,增速同比下降0.1%;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435.9万元,增速同比增长80.8%;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763.1万元,增速同比增长84%。住宿和餐饮零售快速回暖。今年以来,各类团餐、婚宴、商务活动逐步恢复,订单数量不断增加,旅游、餐饮等生活服务类消费正在加速回暖。
(五)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平稳。食品类商品受“双节”影响较大,增长稳定,粮油、食品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9.2%;肉禽蛋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17.8%;蔬菜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46.9%;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9.3%;烟酒类商品同比增长54.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3.8%;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20.3%;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增长47%。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