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末,精河县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8月份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6.3万元,同比增长19%。
一、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业进度情况
1—8月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0.9亿元,增速同比下降33%;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4555.4万元,增速同比增长5.8%;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303.8万元,增速同比增长86.1%;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360.3万元,增速同比增长53.2%。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㈠限额以上住宿业恢复较快。1-8月份,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实现2303.8万元,同比增长86.1%。今年疫情结束后,人员流动恢复正常,单位接待及外地来县游客人数明显增多,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营业额增长较快。
㈡餐饮、零售快速回暖。今年以来各类团餐、婚宴、商务活动逐步恢复,订单数量不断增加,旅游、餐饮等生活服务类消费正在加速回暖。1-8月份,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2360.3万元,同比增长53.2%;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实现14555.4万元,同比增长5.8%。
㈢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1-8月,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增长51.4%;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9%。
㈣限额以上六类商品销售额恢复较快增长。粮油、食品类零售额6966.9万元,同比增长9%;饮料类零售额1079.8万元,同比增长66.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395.8万元,同比增长14.6%;日用品类零售额177.8万元,同比增长3.9%;烟酒类零售额720万元,同比增长57.2%; 中西药品类零售额2079.1万元,同比增长36.2%。
审核人:努丽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