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末,精河县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10月份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8.5万元,同比增长68.3%。
一、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业进度情况
1—10月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1.6亿元,增速同比下降33.5%;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8290.2万元,增速同比增长12.5%;住宿业实现营业额3179万元,增速同比增长84.1%;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980.5万元,增速同比增长63.6%。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㈠限额以上住宿业呈增长态势。1-10月份,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实现3179万元,同比增长84.1%。今年疫情结束后,人员流动恢复正常,单位接待及外地来县游客人数明显增多,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营业额增长较快。
㈡餐饮、零售业继续快速增长。今年以来各类团餐、婚宴、商务活动逐步恢复,订单数量不断增加,旅游、餐饮等生活服务类消费正在加速回暖。1-10月份,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2980.5万元,同比增长63.6%;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实现18290.2万元,同比增长12.5%。
㈢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1-10月,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增长74%;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8%。
㈣限额以上五类商品销售额较快增长。粮油、食品类零售额9804.1万元,同比增长18.8%;饮料类零售额1254.8万元,同比增长60.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652.1万元,同比增长17.2%;烟酒类零售额896.5万元,同比增长65.6%; 中西药品类零售额2467.9万元,同比增长29.5%。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