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精河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9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5%,2023年精河县经济稳步增长,经营状况持续好转,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列全州第一。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
分城乡看,精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13元,同比名义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61元,同比名义增长12.5%。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4:1,比上年缩小0.1。
二、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为居民收入主要增长点
2023年,受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等因素影响,带动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分别为6456元和4118元。受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出行等行业经营形势恢复带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因2023年棉花价格较去年有所上升,带动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8458元和10226元。此两项收入为居民收入主要增长点。
三、工资性收入需重点关注
稳定就业岗位是持续增收的基础,工资性收入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最高且具有增长潜力。2023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从业时间增加,但工资性收入增幅不明显,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20745元和8444元。
因土地流转规模持续扩大和土地承包费价格持续上涨,带动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分别为1354元和3173元。部分农民将土地流转后会有富余劳动力,在提升居民工资性收入方面,政府应当完善就业帮扶机制,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劳动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提高人岗适配程度。
审核人:陈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