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末,精河县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94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4月份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3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限额以上社消增长主要是靠餐饮业和住宿业的餐费收入拉动。
一、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运行情况
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下降5.4%,限额以上17家批发企业共完成商品销售额7.71亿元,同比下降5.3%;批发下降的原因:受市场行情影响,棉花销售企业在收购和销售方面冲击较大。其中:新疆贝正国合棉业有限公司去年销售了前年库存,今年经营外包无销售额,对批发业销售额影响较大。 限额以上13家零售企业(大个体)共完成商品销售额7759.9万元,同比下降6.1%;零售业下降的原因:3家零售企业订单减少下降较大。其中:精河县艾米拉地毯比线经营店(大个体)4月开始未经营。
㈡住宿餐饮业呈较快增长。1-4月限额以上7家住宿企业(大个体)营业额完成1381.5万元,同比增长27.8%,限额以上5家餐饮企业(大个体)营业额完成1665.6万元,同比增长42.1%。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㈠汽车消费下降严重影响消费品市场增长。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购车渠道较多,价格透明,市场饱和度高,汽车零售企业销售额不断下滑。1-4月两家汽车零售企业零售额累计下降71%。
㈡从商品类值看,六成以上商品为正增长。1-4月,从监测的17类商品类值看,六成以上商品为正增长。商品增速较高的有日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干鲜果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化妆品类,同比分别增长28.3%、17.9%、111.6%、9.9%、19%、65.3%。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