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全县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23亿元,同比增长7.7%,增速较1—4月回升2.8个百分点;5月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24亿元,同比增长31.7%。
一、1—5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业运行情况
㈠ 限额以上18家批发业共完成商品销售额8.89亿元,同比下降6%;5月新入库批发企业新疆嘉汇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累计销售额拉动批发业销售额增长7个百分点,拉动作用发挥明显。
批发企业下降主要原因:一是皮棉市场价格不稳定,影响企业销售的积极性。精河县裕泰棉业有限公司,同比下降65.3%;精河县恒隆棉业有限公司,同比下降76%,精河县诺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比下降93.9%;精河县和丰棉业有限公司,同比下降51.6%;精河县新合源纺织有限公司同比下降86.9%,棉麻销售同比下降较大,影响了批发业销售额增长。二是新疆贝正国合棉业有限公司去年销售了前年库存,今年厂子外租给外地企业,销售额未统计到本地,对批发业销售额影响较大。
㈡ 限额以上7家零售企业和8家零售大个体实现零售额0.95亿元,同比下降2.4%。零售业企业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客流量减少,需求量不高导致下降。精河县华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同比下降34.1%;精河县羿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下降43.4%。二是网络零售贡献较低,新型消费未成气候。限额以上网络零售企业精河县西域杞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5月零售额同比下降51.8%;精河县艾米拉地毯比线经营店(大个体)4月份开始停业状态同比下降43.8%。
㈢ 住宿和餐饮业增长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客流量增加,就餐人群多。限额以上5家住宿企业2家住宿大个体营业额实现1917.4万元,同比增长34.6%,限额以上1家餐饮企业4家大个体实现营业额2163.3万元,同比增长52.5%;
㈣ 从商品类值看,六成以上商品为正增长。1-5月,从监测的17类商品类值看,六成以上商品为正增长。商品增速较高的有日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干鲜果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化妆品类,同比分别增长47.9%、29.5%、147%、6.8%、21.9%、53.7%。
二、限额以上商品销售和消费品市场存在的不利因素及发展需关注的问题
㈠ 负增长企业拉低增速,需重点关注。我县现有限上商贸企业45家,从1-5月的数据看,正增长企业有26家,负增长的有19家,是导致我县批发零售额增速不高的关键原因。
㈡ 汽车零售行业零售额下降,1-5月两家汽车零售额下降33.3%,原因是汽车业仅统计整车零售,大部分汽车销售票据由上级企业开具,不予本地纳统。
㈢ 电子产品、金银珠宝等升级类商品和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购买力明显不足。
三、对策建议
㈠ 加强培育力度,壮大限上企业规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定期对限下商贸企业进行摸排并加大对临限优质企业(个体)的培育,达限一家纳入一家,尽快扩大限上企业(个体)的规模。
㈡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消费热点。认真研究和应对网络消费迅猛发展的趋势,制定更加优惠的措施,引进知名电商企业来我县发展,同时引导支持本地商贸企业自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网络销售,增强本地电子商务对消费品市场的提升和带动作用,促进网上消费快速增长。
㈢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控市场物价,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可考虑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限上企业、单位集中消费纳统。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