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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

精河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1月营收 增长约两成

日期:2024-12-20

来源:精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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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4家,较上月增加1家,1-11月营业收入累计达3.12亿元,同比下降9.7%,较1-10月收窄14.9个百分点。

一、三大门类营业收入“二增一降”仍持续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累计1.875亿元,同比增长18.2%,较1-10月增长5.9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1.05亿元,同比下降37.5%,较1-10月收窄24.4个百分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0.20亿元,同比增长3.9%,较1-9月回落1.3个百分点。

二、与GDP核算相关行业两个行业一升一降

已纳统规模以上服务业涵盖3个门类、11家企业,较上年同期增加5家,分别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家,仓储业1家,多式联运企业1家。1-10月营业收入累计2.23亿元,同比下降22.6%,降幅与上月收窄9.4个百分点。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18.2%,较1-10月增长5.9个百分点;

已纳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涉及3个行业大类,与我县GDP核算相关行业企业2家,1家仓储业、1家公铁联运,仓储业企业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12亿元,同比下降90.4%,降幅较1-10月扩大了1.2个百分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储备粮精河直属库有限公司主要是粮食市场低迷,粮价持续走低,亏损额较大,储备粮倒库销售没有进展。11月新疆交投精阿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营收同比增长2.9倍,县新增了一家交通运输多式联运企业完成营收0.23亿元,同比增长100%。对该行业的营收下降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业覆盖不全面,部分行业企业数量少。营利性服务行业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尚未实现“零”突破,行业发展有失均衡,不能充分体现县域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二是新增企业带动作用不强。上年新增企业9家,与GDP核算相关规模以上服务业新增6家均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18.2%,营业收入占营利性服务业的60%,上拉营利性服务业8.4个百分点。三是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市场粮食价格持续走低影响,仓储业营业收入持续下降,降幅达90.4%,降幅较1-10月扩大1.2个百分点。

四、对策和措施

㈠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培育增量。从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项扶持政策方面加大“四上”企业的培育的扶持力度,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增量:一是重点关注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业务,选择本地企业经营或在精河当地注册法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二是加大对千一文化公司的宣传,扩大知名度。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形成更多特色文化产品,承接更多商业活动,达到500万升规入库;三是对规模较大的汽车修理厂等进行摸排,对成长性较好的及时纳入企业培育库;四是对我县招标代理、勘查设计、工程监理等行业企业进行摸排扶持,我县工程前期及施工监理尽量交由本地企业承接。

㈡提升在库企业新动能,千方百计挖掘存量。对目前已在库“四上”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和精细化服务,全面提高“四上”企业的生命周期。如我县在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优先选择本地在库规上企业承包。在国家统计制度框架内,鼓励企业开票销售,如实申报,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财务账簿、统计台账,依法纳统、合规报数。

㈢增强各行业、各企业的统计人员统计工作能力。认真做好每项基础指标的数据收集工作,关注每项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口径、计算方法。统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培育企业、服务企业,用企业数据反映发展成效;统计部门要尽全力夯实统计基础,指导企业应统尽统,客观反映经济运行结果,为党委、政府提供经济发展的监测预警分析,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审核人:马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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