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精河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了《精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河县自然灾害临时救助应急预案》《精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提高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质量,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盖章)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
反馈方式:
信函:精河县生态环境局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09095330116
联系人:曹金峰 联系电话:09095330116
附件:
《精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pdf
《精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pdf
《精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pdf
审核人:署合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