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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有新变化!国务院批复

日期:2025-09-12 08:41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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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批复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未来5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将有这些变化,一起来看——

到2027年,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到2030年,群众就近就便享有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出,到202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更加合理,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壮大,设施设备条件和数智化水平显著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质化水平明显提升,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占比持续提高,中西医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群众就近就便享有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县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提供这些服务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护理和危急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等服务及承担相应公共卫生功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为初诊患者、普通常见病和多发病患者、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等提供服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强化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系统连续服务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惠行动。强化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系统连续服务,加强基层多病共防、多病共管和医防融合,到2030年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0%以上。引导规范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完善加快基层发展激励机制。按程序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统筹地区内“同病同付”,完善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差别化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相关政策。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或单独纳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到2030年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县区普遍具备开展白内障手术、血液透析能力

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提升行动。发展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科、感染、麻醉、病理、白内障手术、血液透析、精神卫生等服务,到2030年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县区普遍具备开展白内障手术、血液透析能力。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基层。

推进儿童、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服务保障行动

●完善出生缺陷筛查、诊断、治疗、康复服务链条。

●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龋齿等防治。

●增强妇女常见病综合防治能力。

●强化老年健康促进,持续推进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老年期痴呆应对等工作,增加上门护理服务供给。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康复服务。

●引导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参与支持普惠托育服务。

●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推广配置。

推进紧密型医联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到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县和县级市全覆盖,到2030年县域医共体紧密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中心以及专科临床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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