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注册

登录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中央要闻>>正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划法定”的战略考量

日期:2026-03-11 14:54

来源:新华社

点击量:

分享: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划法定”的战略考量

新华社记者张辛欣

今年的全国两会,一项议程备受瞩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一部保障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的法律呼之欲出,旨在以法治固根本,用规划谋长远,确保现代化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坚持规划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

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中长期规划为大国发展锚定坐标、主轴和方向,是党和国家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的精准落子。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编制实施中长期规划,本身就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通过立法保障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是以强化顶层设计与战略引领,让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通过法定规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翻阅这部法律草案,字里行间无不体现深远的战略考量、蕴含深邃的战略思维。

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规划不偏离战略航向,始终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能不能驾驭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能不能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

今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五个坚持”概括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的长期实践中党创造积累的丰富经验,“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居于首位。

草案在总则中旗帜鲜明规定“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明确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发展规划“根据党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决策部署,由国务院组织编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让党的创新理论通过指引规划制定和实施来有效指导实践。

重大战略跨越短期波动,必须建立在对实际情况的深刻洞察之上。规划工作观大势、谋大事、定大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重要前提。

“要统筹谋划,抓住关键性、决定性因素”“要前瞻性把握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对我国的影响”“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对规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草案强化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地位,明确国家发展规划是“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把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坚持立短谋长,规定“应当全面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

坚持科学方法,提出“国内和国际相统筹、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相贯通、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统一”;

坚持问计于民,明确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条条、一款款,旨在确保规划编制深植国情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反映人民意愿。

宏伟蓝图贵在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提高规划执行力和落实力”。

为“全国一盘棋”提供法治保障——草案明确“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要求“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土地等政策协同发力”。

为“一张蓝图绘到底”夯实制度支撑——从规定“将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到明确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法律制度保障规划刚性执行。

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让规划有良法护航、让良法保障蓝图落地,中国式现代化必将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