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54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清理排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清理。组织辖区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清理是否存在经营和使用《通告》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的情况。督促和指导经营者核实产品来源渠道,按批次索取产品检验报告,坚决杜绝未标明保质期和超出保质期化妆品。
二是加大力度集中整治。我局执法人员针对排查清理情况,重点围绕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台账记录情况、产品相关资质备案情况,对不规范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此次排查治理共检查经营和使用单位24家,有效阻断了不合格化妆品进入我县化妆品销售使用领域的渠道,进一步提高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了我县化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未发现《通告》公布的54批次不符合化妆品。
审核人:麦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