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放管服”改革

精河县扎实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为我县财政事业开新局

日期:2023-01-13

来源:精河县财政局

分享: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3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县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编制2023年预算,科学研究提出财政收入、支出等安排,保障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1.依法合规,完整准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精准编制政府收支预算,全面准确反映各项收支。

2.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政府收入预算坚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精河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稳妥、实事求编制预算。政府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谨编制,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

3.加强统筹,强化保障。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统筹各类政府性资源,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加大部门单位各类收入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强化预算对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预算安排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足额保障工资支出、运转支出和基本民生支出,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刚性支出。

4.强化约束,勤俭节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剂。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大力精简会议、培训等活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严把预算支出关口,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5.突出绩效,源头控制。完善以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主体责任,以部门和单位整体收支为主线,细化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安排与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监控结果、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充分发挥绩效激励约束作用。

6.全面公开,规范透明。明确和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预算信息,提高预算透明度。

7.坚守底线,严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做好政府债务管理重点工作,严禁违规举债,足额安排当年还债支出预算,按期完成每年化解任务,严格规范债券资金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8.协同发力,强化监督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推动人大监督、审计、巡视、督查财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协同发力。加强财政内控监督,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审计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挂钩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2023年,精河财政严格按照县党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提升效能,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我县今年财政工作开好局,促进精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刘丽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