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村队(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2个、便民警务站公共法律服务点34个,选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担任各村队(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受理咨询116件,接听35热线115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件。
二是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稳步发展。积极宣传动员稳步推进申请各类法律资格统一核准考试,不断发展和优化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将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将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同步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强化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秩序监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公证处各方面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立查立改。
审核人:封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