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精河县文体广旅局对出版物市场认真开展全面大检查工作。
本次重点检查对象为出版物市场各经营场所,检查重点内容为:《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的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的;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未从依法取得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等事项。

此次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出版物零售场所21家,检查中发现进货单清单未按要求归档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结合执法监管工作对现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审核人: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