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侵财性案件发案,精河县公安局着眼全县社会治安状况,落实“双加强双提升”措施,严密防范,以侵财案件少发案、零发案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力度。结合侵财性案件的发案特点及季节规律,组织巡控、各派出所及时调整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全力打压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加大震慑力度。同时,各派出所把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落脚的地带作为重点防控区域,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降低侵财类案件的发案率。
二、加强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针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组织民警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易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网吧、旅馆、洗浴等重点行业场所,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公开与秘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切实提升对辖区治安动态的管控能力,净化辖区社会风气。今年以来,共组织民警检查重点场所40余家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三、提升重点群体的防范能力。将提升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自我防范能力和意识作为防范侵财性违法犯罪的重点。各派出所民警、兼职法治副校长主动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及时告知老百姓、学生常发性侵财案件的主要特点和手段,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纠正,提升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悬挂标语30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
四、提升侵财案件的查处能力。加强对车站、出租屋、旅店等重点部位和流动人口的管控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部门及流动人员聚集地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减少流动人员流窜作案机会。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关心的案件及时跟进,确保每一起侵财性案件得到打击处理、震慑犯罪。
审核人:吕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