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发改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通“堵点”,破解“痛点”,攻克“难点”。为精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㈠推广“信易贷”平台运用,降低融资信贷成本。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让企业少跑路、让平台数据多跑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获得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截至目前,企业已入驻119家,个体工商户入驻337户,需求笔数33笔,需求发布金额9311.9万元;放款笔数25笔,放款金额5550.8万元。
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结合精河县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及各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完善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各部门根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定期将信用信息归集上传至“博州信用信息处理平台”,截至目前,已归集并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5类强制信息10037条,数据完整率100%,入库率83.99%,准确率83.99%。
㈢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规范力度。一是认真开展协会收费统计工作。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实施2022年收费公示统计报告工作,目前自治区收费管理系统参加年度收费公示的协会22家,均无收费。二是强化协会收费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做好收费管理政策的上传下达,及时掌握协会收费信息变动情况,推进收费协会收支状况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协会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㈣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一是动态调整精河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定期政府网上对外公布,转发落实《关于取消一批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库〔2022〕56号)《自治区取消土地管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通知》(新财库〔2022〕76号)等文件要求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收费年审统计报告工作制度,完成2022年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收费目录清单除外无违规收费。
㈤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高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水平。对县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办理通道,安排专人靠前服务,将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手续提前一次性告知,手把手做好企业政务服务账号注册,项目代码生成,备案申请表填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培训。针对各项目责任单位及企业就项目实行审批、备案及核准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流程、注意事项进项讲解。截至目前共受理政府审批类事项245个,备案事项62个。
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放宽服务业准入方面是严格落实中央刚出台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具体来讲就是落实国家层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居民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加快推进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生产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健康养老、社区、家政等生活服务业,努力建设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审慎监管责任。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同时,认真梳理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制定《精河县国家重点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精政办发〔2019〕21号),涉及国民经济4门类16大类29中类28小类。目前我县暂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充分调动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作用,义务监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义务监督员培训机制、意见反馈收集、定期座谈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完善。二是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待进一步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和应用有待加强。在实际操作上还缺乏统一规范和法律依据,距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目标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计划
㈠压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责任。进一步选优配强人员力量,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工作人员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㈡提高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强化行政服务意识。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公共礼仪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行政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窗口工作制度,完善窗口行为规范、考勤、投诉、评议各个环节,构建窗口对外服务的标准体系。
㈢建立信用信息联合奖惩协同机制。强化各行业部门化在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领域的配合、协作,不断充实补充完善信用信息库,建立起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机制,依法加大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力度。大力宣传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诚信建设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㈣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收集、督办,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审核人: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