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医疗保障局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是在州医保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动国家、省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在全县落地落实,相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显著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逐步减轻,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增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是切实发挥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以“打破药品耗材价格虚高”作为工作突破口,积极跟进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按要求报量、分量、签订合同、采购、入库、回款。全县9家定点医药机构已落地执行国家组织集采药品16个批次,已经完成第九批采购任务和省际联盟任务。
四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实施方案》(新医保发〔2023〕52号)文件要求,按照实地考核的原则对我县8家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考核。经考核,我县8家医疗机构考核结果均在80分以上,全部评定为优秀。
通过此项工作的持续推进,我县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已经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格局,集采品种的质量、供应、配送、使用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也日趋完善和优化,整体达到了“政策可落地、企业可接受、医院可执行、百姓得实惠”的良好效果,患者、医保、医疗、医药“四方共赢”的效应逐步显现。同时,通过落实医保结余留用等激励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