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我局为民办实事成果,提升全县医疗救助业务经办水平,近日,精河县医保局组织乡镇场民政办干事,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医疗救助业务培训,6个乡镇场民政干事参加了培训。
精河县医保局负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沙拉依丁领学了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3版)》,结合《自治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对医疗救助手工报销规定、办理时限、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并对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标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范围、救助限额、救助方式、不予救助的情形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培训。
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春香强调,医疗救助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一项惠民政策,在助力农村全面乡村振兴,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等方面发挥着托底保障作用,在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中,各乡镇要精准施策,督促各村队严把研判关,将患大病重病、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各乡镇参加培训人员还结合医疗救助政策学习,对医疗救助业务经办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了交流学习。
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各乡镇医疗救助经办能力,促进了医疗救助经办业务在县乡村三级落实更规范、更科学、更精准,提高了各级医保经办人员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救助服务的能力,以实际行动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