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财政局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作用,聚焦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持续加大金融供给,优化金融服务,更有力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中发挥作用。
一、金融支持现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主要指标的通知》(新政发〔2024〕9号)中提出,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入开展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重点产业、重点战略金融支持力度,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精河县财政局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交流合作,于1月25日召开精河县财政金融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政银企对接座谈会,我县多家企业参会并与多家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意向合计21.1亿元,但不能忽视的是我县多数企业仍存在着较大的融资需求,融资难、融资贵仍是持续影响我县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不高。金融机构在给予企业信贷支持的过程中也重点关注企业的信用水平,金融机构的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中也都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了要求。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贷款违约,过往违约以及较低的信用水平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例如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支持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向新疆精杞神枸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现已形成不良贷款899.8万元。二是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的形式申请获取贷款支持,但目前多数企业缺少抵押、质押物,企业不能通过缺少抵押、质押资产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建议通过政策性导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禁止向中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最大程度减少贷款以外不必要的中介服务要求和环节,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推动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循环贷款、随借随还、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提升企业用款便利度。
二是建议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推动金融机构结合县域企业实际发展需求,创新信贷产品。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延期及还款安排,与借款人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满足中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不断提升金融供给的精准性,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需求。
三是建议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深入开展银担合作,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信贷审批手续和担保审批手续的效率,不收取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推动知识产权担保、矿权抵押等创新担保方式。
四是建议深化政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银企合作交流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企业主管部门需畅通信息推送和问题反映渠道,分类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库,采取线上名单推送及线下银企对接会、产品推介会等方式,提升银企对接质效,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形成良性合作关系,助力我县形成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与辖区金融机构自身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新格局。
审核人:孙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