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结合当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2024年8月7日起,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医疗机构校验为抓手,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从依法执业、药品购进、配备及管理使用、基本医疗设备设施配备、院感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现场指出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着力纠治群众就医过程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堵点、痛点问题。

当日对检查的12家医疗机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已全部责令整改,确保医疗执业行为规范。
下一步,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分批分时地持续推进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审核人: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