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精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为积极推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切实减轻患者购药费用负担,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强化四项举措,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是强化任务落实。组织县内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使用情况以及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上报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约定任务量,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采购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座谈、面对面解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策的学习理解,建立了精河县药品采购工作群,及时解答医疗机构问题,收集医疗机构在带量采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解决采购过程中各医疗机构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确保药品集采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协调沟通。加强药品询价工作协调,督促各医疗机构积极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医疗机构采购到质优价廉的药品,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四是强化采购监督。加强各医疗机构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落实情况监督,及时掌握中选药品供应、采购和使用等情况,对未达到进度的医疗机构给予适时提醒和约谈。
截至目前,集中采购药品16批次465种、医用耗材6批次115种,药品、医用耗材相比同期价格降幅均达50%,减轻参保群众药品、医用耗材费用负担234.67万元。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