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放管服”改革

多措并举 强化代理记账机构监管

日期:2024-12-13

来源:精河县财政局

分享:

精河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和《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充分发挥“一线管理”作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多措并举,强化代理记账机构监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培训,掌握流程。精河县财政局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到县财政局参加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资格审核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掌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操作流程,为顺利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核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重视初审,严把关口。代理记账机构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站提交业务申请后,财政部门及时受理,认真核对填写信息,对上传的相关附件严格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无误后,给予初审通过。

三是实地核查,保证质量。代理记账机构初审通过后,财政部门深入代理记账机构所在地,对其办公场所、人员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代理记账业务规范情况及有无营业执照等进行现场查看,对符合条件的注册代理记账机构准予颁发资格证书。目前,我县已对符合条件的7家代理记账机构颁发资格证书。

四是加大宣传,规范行为。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章等事项通知到各代理记账机构。同时,利用政府网站、财政网站、简报、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全部实行网上透明、公开及资格审核、备案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代理记账机构规范记账行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审核人:徐兴再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