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精河县全力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链条,实现梯次减轻参保群众费用负担,让群众看病实实在在有“医靠”。
一、做法成效
一是坚持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坚持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对所有参保人员实施公平普惠的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职工大病保险政策,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积极推行分级诊疗,促进合理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医保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
二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参保工作。加强参保动员,完善参保台账管理,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态全覆盖。截至目前,资助2024年度困难群众参保人数7027人191.5万元。构建中国特色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关键就是突出全民覆盖。县医疗保障部门聚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通过定额和全额资助,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动态调整参保人员,将贫困人口尽可能“一个不落”纳入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其疾病负担。目前,我县贫困人口参保率为100%。
三是落实过渡期医疗保障政策。在提升参保率的同时,三重保障制度中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均对贫困人口实施了倾斜性补偿政策。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过渡期政策精准向真正困难的群众倾斜,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倾斜,将稳定脱贫人口转入常态化保障。落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及预警监测、精准帮扶相关规定,从统一提高待遇向提前预警、精准帮扶、综合施救、化解风险转变,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截至目前,困难群众门诊治疗救助4425人次62.34万元,住院治疗救助2448人次339.98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兜底线的“三重”保障功能,使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全面实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县医疗保障部门致力于构建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保障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的政策体系,聚焦常态化防范因病致贫,精准明确保障对象,加大因病致贫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