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效能,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持续推动精河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精河县启动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为基金监管注入更多能量。
一、严格选聘队伍,凝聚社会监督合力
为拓宽医保基金监管渠道,县医保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首批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宣讲员、退休老干部以及医疗系统专业骨干中选出12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监督员,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等程序,确保监督员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素养,并组织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医保政策、基金监管要点及监督方式,提升履职能力。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实效。义务监督员将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开展监督,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挂床住院、虚假诊疗等违规行为,定点药店是否存在违规刷卡售卖非医保物品等问题。建立工作反馈机制,监督员可通过微信工作群、电子邮箱、电话等渠道实时反映问题线索。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
县医保局制定《精河县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力义务和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监督员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监督员意见建议,不断优化监管措施,有效形成了“专业监管+社会监督”的立体化监管格局,群众对基金安全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