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情况
精河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民政政策,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持。目前,我县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028人,补贴标准12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006人,补贴标准120元·人/月。今年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23.04万元。在做好兜底保障的同时,关注残疾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落实各项有力政策,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免去后顾之忧。
二、残疾人就业现状
目前,我县残疾人在就业中存在不同程度就业率偏低,就业质量不高,就业渠道少等诸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大面积流转、学生大面积县城择校、城市化进程等促使劳动力转移,城镇新增劳动力等庞大的就业群体不断地冲击着低素质、低技能的残疾人群体就业。按照现有“两项补贴”对象就业情况来看,仅有少部分群体从事着手机维修、理发(听力残疾)、盲人按摩等工种。
三、政策举措及成效
㈠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及时上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持续上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标准上调50%。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例,从之前的80元提升至120元,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生活压力,为其就业创业提供了基础保障。
㈡“成年无业重残单人保”政策
落实成年无业重残单人保政策,成年无业的一、二级残疾人本人,可参照“单人户”单独申请低保,不考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只核算其本人的收入、财产,包括本人获得的抚养费用,兄弟姐妹的抚养费全部减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给付的赡(扶)养费用可按照70%予以减免。截至目前,已有26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通过该政策纳入低保范围,保障了其基本生活,使其能更安心地寻求就业机会或参与就业培训。
㈢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单人纳入低保
积极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纳入低补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残单人,精神智力残疾放宽至三级,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放宽至低保家庭的1.5倍纳入低保。只要本人符合重残重病条件,即便家庭其他成员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也能单独申请低保。目前,全县已识别并纳入247名此类人员。这一政策为困难残疾人解除了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就业创业的信心。
㈣残疾人就业成本扣减
依据相关政策,残疾人就业收入可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扣减就业成本。这一政策有效减轻了残疾人就业成本负担,提高了其实际收入水平,激发了残疾人就业积极性。在过去一年,全县共有7名就业残疾人受益于该政策,平均每人每月实际收入增加875元,极大提升了他们的就业动力和生活质量。
审核人:迪尼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