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放管服”改革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专用 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行为专项检查

日期:2025-07-15

来源: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与保护,维护市场秩序,7月14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8家用标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聚焦“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在规范标示检查方面,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企业在产品本体、包装、容器、标签等载体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及证明商标的标示方式是否规范;同时检查专用标志使用记录,排查是否存在连续2年未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为。在专用标志管理情况方面,着重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印刷、使用管理台账,确保印刷、发放标志数量清晰可查。此外,还检查了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管理规范或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

下一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品良好形象,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审核:李俊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