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医疗保障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构建公平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提升医保惠民覆盖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积极宣传动员,取消户籍限制,推动参保人在居住地、就业地参保,多措并举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及幸福感。
一、工作进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如精河零距离、短视频宣传片、微信、集市宣讲、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等)解读医保政策,重点突出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变化等群众关切问题。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数据比对。联合税务、民政、乡村振兴、教育等部门,比对未参保人员名单,精准定位流动人口、中断缴费人员等群体,精准摸排与动员。
三是依托基层力量,开展网格化动员。依托乡镇、村(社区)网格员开展摸排核查,完善参保库信息,逐步建立“一人一档”参保库,确保医保政策覆盖“最后一公里”。
四是简化参保流程,优化参保服务。推行“医保经办下沉”服务,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设立代办点,实现参保登记、缴费“就近办”。推广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缴费方式,方便参保群众快捷办理参保缴费。
五是分类资助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参保。加强参保动员,完善参保台账管理,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态全覆盖。截至目前,资助2024年度困难群众参保人数7130人194.82万元。
截至目前,我县参保102631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892人(企业参保4751人,事业单位参保6064人,行政单位参保3678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409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4739人,参保率达97.8%。
二、效果成效
一是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减轻参保单位和企业缴费压力。落实职工门诊统筹政策,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限额不断提高,持续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负担。2024年起,孕妇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每人享受500元检查补助。截至目前,职工门诊费用报销321255人次4883万元(职工门诊慢性病就诊31113人次,医保基金支付费用1240.67万元),职工住院费用报销7355人次5369.3万元;城乡居民门诊费用报销141435人次1636.91万元(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就诊50578人次,医保基金支付费用1220.16万元),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报销24400人次9547.07万元;生育登记备案381人,生育费用报销612人次172.6万元,生育津贴支付343人次1236万元。
二是落实过渡期医疗保障政策。确保过渡期政策精准向真正困难的群众倾斜,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倾斜,将稳定脱贫人口转入常态化保障。落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及预警监测、精准帮扶相关规定,从统一提高待遇向提前预警、精准帮扶、综合施救、化解风险转变,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截至目前,困难群众门诊治疗救助4425人次62.34万元,住院治疗救助2448人次339.98万元。
三是统筹基金运行平稳。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261.3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634万元),基金支出14259.83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9694.14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604.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408.8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838万元),基金支出9784.96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579.45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67.63万元。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