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对首个符合医保基金监督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兑现了奖励金。精河县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春香带领工作人员来到精河县滨河社区,将奖励金500元送到举报人手里,当面对举报人表示感谢,鼓励举报人继续支持医保工作,发挥监督员作用,在医保政策宣传、基金监督管理方面建言献策,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向县医保局反映,推动精河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2025年初精河县医保局聘请了10名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队干部、群众代表。精河县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开展医保政策培训,明确收到举报线索经查实为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在媒体中心及政府网公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十严禁”“十不准”“五不可”及举报电话,在定点医疗机构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促进形成医保基金管理“人人监督、共同守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5年精河县医保局自聘请义务监督员以来,监督员通过日常到各定点医药机构实地查看、购药就医、和周围居民交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医保局反馈。
2025年8月精河县医疗保障局接到义务监督员提供一条线索,经过工作人员核实,确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实事,要求涉事定点医疗机构限期整改,退回相关资金,并约谈负责人。
精河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对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隐匿行为,通过群众日常渗透式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有效减少损害群众利益和危害医保基金安全的问题发生,提升监管精准性,形成了有力震慑。
精河县将继续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完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