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及自治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确保辖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精河县自然资源局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作为,近期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巡查与整治行动。

县局紧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这一首要职责,针对年终岁末安全生产特点,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开工矿山企业。通过现场讲解、微信群推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最新政策和要求。
持续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察开发活动、历史关闭矿山及重点偏远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巡查重点聚焦:一是检查矿业权人是否依法依规开采,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二是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矿山开采现场、勘察作业区的安全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苗头,立即责令整改,坚决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保持高度警觉,毫不松懈地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安全保障。
审核人:其仁巴特